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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悅被警察帶走了。
雖然跳樓是假的,肚子是假的,但她涉及的債務詐騙是真的。
趙強那邊咬死了她通過假懷孕騙取離婚補償和惡意轉移財產。
加上她在網絡上公開造謠誹謗公職人員(我),事情鬧得太大,必須給公衆一個交代。
她被行政拘留十五天,等待進一步的調查。
媽媽沒有被帶走。
但她比被帶走還慘。
她坐在醫院的走廊裏,懷裏抱着那個硅膠假肚子,眼神呆滯。
那一千萬的支票,因爲涉及詐騙案的贓款認定,也被警方暫時凍結作爲證據。
她手裏最後的籌碼,沒了。
而且,因爲林悅之前的揮霍,那些公司開始上門了。
這次,他們沒有找林悅,直接找了擔保人——媽媽。
當初林悅爲了借錢,哄騙媽媽在一堆文件上籤了字。
媽媽不識字,只知道女兒說籤字就能拿錢。
那是連帶責任擔保書,抵押物就是那套老房子。
“那個房子不能動啊!那是你爸的命子啊!”
媽媽在醫院裏抓着我的褲腳,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。
“晚晚,你幫幫媽。你是公務員,你懂法,你去跟他們說,那籤字不算數,是被騙的!”
我居高臨下地看着她。
“媽,法律講究白紙黑字。就像那天在酒店,你我籤斷絕書一樣。”
“這不一樣!那是我想讓你好!這個是要我的命啊!”
“要你的命的,是你最疼的大女兒。”
我撥開她的手,“還有,那個房子,嚴格來說有一半產權是爸爸的。我會作爲爸爸的女兒,向法院申請認定你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人失職,申請變更監護權。”
“你要搶房子?”
“不是搶。是保護。”
我冷冷地說,“房子賣了還債,剩下的錢,我會拿走屬於爸爸的那一半,送他去最好的療養院。至於你那一半......估計還不夠還林悅的利息。”
“那我住哪?我吃什麼?”
媽媽驚恐地瞪大眼睛。
“你有手有腳,餓不死。”
我把這句話,原封不動地還給了她。
“或者,你可以去求林悅。等她從局子裏出來,或許能帶你去撿垃圾。”
半個月後。
房子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。
因爲地段好,拍賣很順利。
還掉和趙強的債務後,還剩下一百多萬。
我通過法律途徑,拿到了屬於爸爸的五十萬,把爸爸接到了市裏最好的康復中心。
剩下的五十萬,被媽媽拿走了。
她以爲這筆錢能養老。
結果林悅出來了。
林悅出來後的第一件事,就是跪在媽媽面前痛哭流涕,說自己在裏面受了多少苦,說自己改過自新,想拿這筆錢去做點小生意,東山再起,以後好好孝順媽。
媽媽心軟了。
或者說,她除了相信林悅,也沒別的選擇了。
畢竟我是真的“斷”了。
她把最後的五十萬給了林悅。
三天後。
林悅消失了。
帶着五十萬,和一個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“新男朋友”,連夜坐火車跑了。
手機關機,微信拉黑。
只留下一張字條:“媽,我不想過苦子。這錢算我借的,以後發達了回來接你。”
媽媽瘋了。
她在空蕩蕩的出租屋裏,嚎了一整夜。
直到房東因爲嫌吵報了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