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我重生了這一世我要拿回屬於我的一切
林錚剛去還沒有斷流的河裏打了水回來,聽到這話,笑着接話道:“是啊,剛才村長還在說,這下可以放心上路了。”
“可我總覺得不太安穩。”
林思思皺了下眉。
之前那些流民跟着自己村子的隊伍,有的是爲了趁機討點糧吃,還有的是因爲自己這邊人多勢衆。
趕路的時候人越多越不容易遇到危險,流民們跟在後面也能沾點光。
可現在,只剩下零零碎碎的幾個流民,那些人真的會這麼輕易離開?
林思思伸手往正在燒水的罐子裏加了點靈泉水,一邊分心道:“咱們還是要小心點,出門在外,小心點總是沒錯的。”
林錚點點頭,看着林思思眼下的青黑,嘆了口氣。
“我已經提醒過村長了,你也該好好休息下才行。”
自己這個新妹妹,年紀不大,性格卻要強得很,出來這幾,幾乎沒有一睡過好覺。
他活動了下肩背,默默地想,還是要快點好起來才行。
總不能一直讓妹妹照顧一家人。
林念念揉着眼撲到林思思懷裏,“姐姐好幾天都沒有陪念念睡覺了,罰你今天不準吃糖!”
林思思感受到家人的關心,心裏暖融融的,她暫時將憂心的事放在一旁,笑着抱起林念念,“好呀,糖都留給念念吃。”
一家人其樂融融,另一家人卻罵聲不斷。
“小賤蹄子,你個吃裏扒外的東西!”
“老娘養你這麼多年,就是爲了讓你偷糧食去養男人的?!”
“早晚也是留不住你,不如我現在直接將你打死!”
李氏赤紅着眼,而她面前站着的人,正是林青青。
林青青躲了幾下,沒躲過去,只得紅着眼求饒,“娘,就這一次,我以後絕不會了。”
“顧大哥的身體真的不太好,我也是想......”
李氏氣得不行,“你腦子犯什麼混?他顧清林跟你有什麼關系!”
“見天眼巴巴跑去給人當牛做馬,人家身上卻還背着和林思思的婚事,你犯賤嗎?!”
林青青臉上一副逆來順受的模樣,心裏卻是有些是瞧不上自己的父母的。
她上一世活了許久,眼看着顧清林娶了林思思,又一步步變成權貴,她卻嫁了個喜歡家暴的富商。
她熬了許久才將那富商熬死,好容易到了京城,卻見到顧清林和林思思的風光大婚。
顧清林那時已經是新朝的官員,對林思思深情世人皆知。
林思思和她是同年,卻依舊貌美,穿金戴銀好不風光。
而她,那時不過三十多歲的年紀,人卻顯得蒼老不堪,看起來竟像是林思思的長輩一般。
林思思上一輩子過得那麼好,完全都是因爲大房兩口子,早早就將她許給了顧清林。
若是自己的爹娘能對自己多上心一些,定個好親事,她也不至於會落得那樣的下場。
林青青想到這裏,對自己父母更加怨懟。
自己上輩子鬱鬱而終,老天爺讓自己重活一世,一定是可憐她的遭遇。
她一定要牢牢抓住這個機會,絕不會再讓林思思在自己面前耀武揚威!
所以顧清林這個人,她一定會好好把握住。
雖然顧清林現在病懨懨看不出什麼特別之處,但他未來可是能當大官的。
林思思既然要退親,那就讓她退好了。
這輩子,也該輪到她來享福了。
林青青一邊躲避李氏的打罵,一邊暢想自己未來穿金戴銀好不風光的景象,情不自禁笑出聲來。
隊伍開始行進,所有人都閉上了嘴保存體力。
剛開始出發的那幾天,大家還有聊天說笑的心思。
可經歷這幾天的長途跋涉,所有人的臉上已經出現了一種名爲麻木的神情,就像林思思曾見過的那些流民。
到晌午時分,隊伍停在在溪邊歇腳。
“賊老天,真是熱死人了!”
“要不是老天爺不給人活路,我們又怎麼會拋下宅子和田地啊。”
“唉,希望安州真的是個富饒之地。”
林思思躺在車架上休息,耳邊傳來村民們憂愁的聲音,心裏也有些犯愁。
大旱是天災,邊境又有戰亂,她對這個大梁朝沒有什麼歸屬感,只是希望戰亂不要波及自己一家人身上。
正盤算的時候,突然聽到隊伍裏傳來急切的聲音。
“怎麼會不見了,我明明放在這裏的!”
在隊伍最末尾的老王頭急得滿頭大汗,“就這麼一會兒,怎麼會沒了?”
衆人一問才知道,原來是老王頭拿出來的一個粗面餅子,掰了半塊喂給小孫子,剩下半塊隨手放在身邊,結果一打眼就不見了。
“難道是被野狗叼走了?”
“現在荒的草都沒幾,哪來的野狗。”
“總不能是被人偷走的吧?”
“那可真是壞了良心了,老王頭和他小孫子本來口糧就少,竟然還偷他們的,也不知道他們的糧食還夠不夠撐到安州。”
林思思跟着衆人上前安慰了老王頭幾句,不經意掃過他身後,心中警鈴大作。
老王頭身邊的石頭上,除了餅屑,還有幾個極淡的手印——
那手印太小太淺,不像是野狗的爪印,倒像是人用手指捏過留下的。
而且老王頭和他小孫子體力不好,跟大部隊有一定的距離,休息時停留在隊尾,身後正是西邊的密林。
林思思當機立斷,湊近林錚耳語了幾句。
林錚臉色凝重,“你放心,我這就去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