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酒店安頓好後江南才終於放了心,心裏也踏實了下來,接下來就等着離婚分了財產之後,她再想想以後該怎麼辦吧。
之後的幾天,江南就一直待在酒店裏,飯也是讓服務員送進來的,很少出門。
期間陸城也給她打了幾次電話,態度一次比一次軟,估計是去諮詢了律師,知道了她說的都是真的,想改變她的想法。
但江南態度不變,咬死了必須離,而且財產就要按協議裏的分,一分也不能少。
陸城見自己都鬆口了她還得寸進尺,再加上有白雪和母親的串掇,也堅定了要離婚的想法。
只不過一想到要分出去的資產他就心痛,那都是他一點點掙得的錢啊!
不過再怎麼不甘心也沒用,離江南給的期限越來越近,陸城怕她真的會去法院,到時候萬一凍結了公司的財產,導致業務進行不下去,那損失的可不止一點了。
最終無奈只能答應離婚,但財產分割的金額需要再商量,不可能真的按江南說的那個數來,那也太多了,他是不可能同意的!
江南聽到後也鬆了一口氣,她其實也沒想着鬧到,那樣需要花更多的時間,也有更多的變數。
還有一點,陸家當初發家的那個煤礦,最開始是陸父的,後來才落在了陸城名下的,如果真要深究,對於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這塊兒還不太好界定。
如果他真僞造個遺囑出來,說是陸父只給的陸城一個人,她還真有可能分不到。
現在陸城沒提可能還沒意識到這些,等他想起來就晚了,所以她才想着趁他沒反應過來趕緊離完。
所以等陸城鬆口後她就叫了馮律師出面交涉。
之後就是馮律師和對方談。
最後就是兩家律師你來我往,終於定下了最終財產分割的金額。
因爲江南想早點離,對於財產這方面,她覺得能分到一半左右就行了,盡管馮律師說了,如果繼續僵持還可以有機會再薅下來一筆,但江南也鬆口了。
雖然理論上能得到更多,但江南知道有這些已經不錯了,再多陸城估計不會鬆口,急了弄不好他會想別的招,畢竟他這些年也認識了不少人,除了黑道的,連政府的也有,如果真要,她也未必會這麼順利。
先把錢弄到手再說,煤礦發展也就這幾年,等風頭過去了,陸城肯定不像現在這麼風光,到時候再對付他就好。
事情到這裏就差不多結束了,陸城因爲一時半會兒拿不出那麼多錢,於是同意了馮律師的資產抵扣方案,於是江南名下多了兩家小公司。
除此之外,因爲陸城手裏的現金不夠,只能用公司股份抵扣,於是江南又拿到了陸城礦業公司的35%的股份,不過籤了優先購買協議,也就是等以後陸城有錢了,股份必須優先賣給他。
江南答應了,畢竟她知道這已經是陸城目前能拿出的最多的了。
特別是,除了一大筆資金,她還拿到了自己滿意的東西,就是那兩個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