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南個舊“12·11”黑惡案紀實:小縣城黑勢力與保護傘的瘋狂與覆滅
2009年12月11日,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個舊市大橋頭,本該熱鬧的街頭突然陷入混亂——人群尖叫着四散躲避,地面上大片血跡刺眼奪目,幾名手持長刀的年輕人在街頭狂奔,身後是試圖控制局面卻被阻攔的民警。這場震驚當地的群體性傷人事件,不僅撕開了個舊市治安混亂的冰山一角,更牽扯出一個盤踞多年、背後暗藏保護傘的黑惡勢力團夥。
一、街頭血案:緩刑期內的黑老大,光天化日下的瘋狂報復
2009年12月11日晚,個舊市一家飯店的飯局上,氣氛突然劍拔弩張。個舊市寶源經貿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志保,與市民萬某因言語沖突爆發爭執。酒過三巡的馬志保當場放話:“我要讓你腦袋搬家!”盡管衆人及時勸阻,飯局不歡而散,但這場沖突並未就此結束——馬志保的報復,才剛剛開始。
離開飯店後,馬志保立刻召集公司的谷瑞、楊明等10餘人,每人分發一把長刀,分頭尋找萬某。找不到目標的團夥成員,竟將怒火發泄到萬某經營的遊戲室,闖入店內一頓亂砍亂砸,玻璃碎片與器械殘骸散落一地,嚇得周邊商戶紛紛關門避險。
但馬志保仍不罷休,又指使手下趙永環再糾集人手。趙永環迅速召集陳樂鬥、白嘎鹼等10餘人,駕駛多輛汽車在個舊市街頭地毯式搜尋。最終,他們在大橋頭老個舊餐廳門口的公交車站,發現了正躲藏的萬某。趙永環率先持刀沖上前,七八名團夥成員緊隨其後,對着萬某瘋狂砍擊,直到萬某倒在血泊中才停手。
此時,個舊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恰好路過,見狀立即亮明身份試圖制止,卻被幾名年輕人圍堵推搡,根本無法靠近現場。混亂中,砍人的嫌疑人趁亂逃竄,只留下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萬某,以及圍觀群衆驚恐的尖叫。
接到報警後,個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緊急調派周邊警力趕赴現場。可當民警抵達時,仍有團夥成員對着民警叫囂:“公安算個啥?我們的事自己能搞定,不用你們多管閒事!”更囂張的是,當民警試圖攔截準備駕車逃離的馬志保團夥時,馬志寶竟猛踩油門朝着民警沖去,全然不顧可能造成的傷亡,最終駕車逃脫。
經個舊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鑑定,萬某的傷勢構成重傷,好在送醫及時才保住性命。這場光天化日下的暴力襲擊,很快在個舊市傳得沸沸揚揚——市民們既恐懼又憤怒,“連副局長都敢攔,這些人到底有多大後台?”
二、案中有案:黑老大的“洗白”之路,藏在礦業裏的罪惡網絡
事件發生後,個舊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以副局長陳波爲組長的專案組。可偵查工作剛一開始,就陷入了困境:現場能確定身份的主要嫌疑人已全部逃脫,被當場抓獲的陳樂鬥、白嘎鹼又守口如瓶,對案件策劃與實施過程拒不透露半個字。用辦案民警的話說:“這些人的反偵察意識特別強,像是早就受過‘訓練’。”
專案組只能先對陳樂鬥、白嘎鹼依法執行刑事拘留,同時將馬志寶、趙永環等核心成員列爲網上追逃對象。可隨着調查深入,民警發現馬志寶絕非“普通的暴力團夥頭目”——他的背後,藏着更復雜的過往與更龐大的罪惡網絡。
資料顯示,馬志寶早在2002年就是個舊市惡勢力團夥“熊氏集團”的骨幹成員,曾因參與多起聚衆鬥毆、故意傷害案件被警方打擊處理。2005年,他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,緩期四年執行。也就是說,2009年“12·11”案件發生時,馬志寶仍處於緩刑期,本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,卻敢如此明目張膽地組織暴力犯罪,其囂張氣焰的背後,顯然有人“撐腰”。
更令人意外的是,緩刑期間的馬志寶並未收斂,反而借着個舊市發展有色金屬產業的契機,成立了寶源經貿有限公司,表面上從事礦業開采與冶煉,實則以此爲掩護,網羅了一大批有違法犯罪前科的人員。這些人名義上是“公司員工”,實則是馬志寶的私人打手,專門爲他處理“麻煩事”——強占礦山、打壓競爭對手、暴力催收債務,凡是能用暴力解決的問題,馬志寶從不含糊。
個舊市因盛產錫礦聞名中外,當地政府一直將“打造雲南省最大有色金屬冶煉中心”作爲發展戰略,礦業經濟的繁榮吸引了大量從業者。馬志寶正是看中了礦業領域的暴利,通過威脅、恐嚇等手段,強行低價收購小型礦山,再以高價出售礦石或冶煉產品,短短幾年就積累了巨額財富。而那些不願“合作”的礦主,輕則礦山被砸,重則家人受到威脅,最終不得不妥協。
專案組在梳理寶源公司員工涉及的案件時,更是倒吸一口涼氣:僅2007年至2009年兩年間,就有10餘起案件與該公司人員有關,其中不乏行凶致人死亡、聚衆鬥毆致人重傷的惡性案件。“這些案件之前要麼是‘懸案’,要麼是‘草草結案’,顯然有人在背後幹預。”辦案民警說。
三、治安困局:百姓不找警察找“打手”,惡性循環下的信任危機
其實,“12·11”案件的爆發,並非個舊市治安混亂的偶然事件。早在案件發生前,紅河州副州長、公安局局長王軍就收到過一封群衆來信,信中詳細反映了個舊市的治安問題:街頭盜竊、搶劫案件頻發,暴力犯罪時有發生,老百姓出門都要提心吊膽,“感覺生活在這裏沒有安全感”。
爲核實情況,王軍帶着工作人員換上便裝,悄悄走訪了個舊市的大街小巷。個舊市坐落在雲貴高原南端,北回歸線穿城而過,市區被群山環繞,中間的金湖碧波蕩漾,本該是一座風景宜人、宜居宜業的小城。可王軍看到的,卻是另一番景象:農貿市場裏,小偷公然扒竊,攤主敢怒不敢言;夜市上,幾夥年輕人因瑣事爭執,轉眼就掏出管制刀具;甚至在學校周邊,都有社會人員向學生索要“保護費”。
更讓王軍揪心的是,他在卡房、老廠等鄉鎮走訪時發現,當地百姓遇到問題,第一反應不是找政府、找警察,而是找“有勢力的人”私下解決。“警察解決不了的事,我們找社會上的打手來處理,雖然要花錢,但至少‘管用’。”一位村民的話,道出了個舊市治安的惡性循環——由於部分案件處理不力,百姓對民警逐漸失去信任;而百姓不報警,又導致違法犯罪得不到及時打擊,黑勢力愈發猖獗,進而讓更多人選擇“私了”。
有村民透露,曾有一戶人家因宅基地糾紛與鄰居產生矛盾,報警後遲遲沒有結果,最後找了馬志寶的人“出面”,對方不僅砸了鄰居的房子,還將人打傷,糾紛“解決”了,卻也埋下了新的仇恨。“後來那戶鄰居也找了另一夥人報復,最後兩邊打起來,傷了好幾個人,還得靠馬志寶這樣的人來‘調解’,簡直是本末倒置。”
王軍意識到,個舊市的治安問題,早已不是“簡單的犯罪案件”,而是黑勢力與保護傘相互勾結,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與執法環境。就在他暗中策劃整治方案時,“12·11”案件爆發,這無疑給本就混亂的治安“雪上加霜”,也讓徹底打黑的決心更加堅定。
四、跨省追捕:隱蔽辦案破困局,核心成員落網撕開缺口
面對馬志寶團夥的囂張氣焰與背後可能存在的保護傘,專案組決定改變策略——將辦公地點設在隱蔽的賓館,實行“封閉式辦案”,從紅河州公安局刑偵支隊、行動技術支隊及全州多個縣市公安局抽調骨幹力量,分成多個獨立小組,每組只對專案組組長負責,案件進展嚴格保密,避免偵查工作受到幹擾。
“我們每星期開一次專案會,做一次專題分析,確保每一步都走得扎實。”專案組民警介紹,爲了拿到鐵證,他們不僅要梳理馬志寶的社會關系與經濟往來,還要重新核查過去幾年與寶源公司相關的每一起案件,“必須讓每個個案的證據都能形成完整鏈條,不能給對方留下任何狡辯的空間。”
追捕馬志寶的過程,更是一波三折。2009年12月27日,專案組接到線索:馬志寶準備從雲南省騰沖駝峰機場飛往昆明,再轉機逃往外地。民警立即趕赴機場,在安檢口將馬志寶當場控制。可到了審訊環節,馬志寶卻百般抵賴,拒不承認自己是“12·11”案件的組織者,而當時能直接指向他的客觀證據不足,按照法律規定,若在訊問時限內找不到關鍵證據,只能釋放馬志寶。
“不能讓他就這樣脫罪!”專案組當機立斷,將工作重心轉向抓捕當晚動手的核心嫌疑人趙永環——只要趙永環落網,就能從側面突破馬志寶的防線。通過偵查,民警得知趙永環案發後跟隨馬志寶躲到了四川雙流。個舊市公安局副局長陳波立即帶領偵查員趕赴四川,在趙永環可能出現的小區輪流蹲點。
連續守候三天後,民警在附近一家賓館調查時,趙永環突然出現。“我們一眼就認出了他,沖上去把他死死按在牆上,他還想反抗,但根本沒機會。”陳波回憶,趙永環的落網,成爲案件偵破的關鍵轉折點。在審訊中,面對民警出示的部分證據,趙永環的心理防線逐漸崩潰,不僅供述了“12·11”案件的詳細經過,還交代了馬志寶團夥多年來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爲。
隨着趙永環的招供,其他涉案嫌疑人也相繼落網。民警從部分嫌疑人的住所搜出了槍支、管制刀具等凶器,證實“12·11”案件並非臨時起意,而是馬志寶團夥早有預謀的暴力報復。更重要的是,通過對多名嫌疑人的審訊,馬志寶犯罪團夥的組織結構逐漸清晰:馬志寶是核心頭目,負責統籌策劃與對外“協調關系”;趙永環、谷瑞等人爲骨幹,負責組織實施暴力行動;其餘成員多爲社會閒散人員或有前科者,負責執行具體違法活動。
五、深挖保護傘:打黑必打傘,斬斷黑惡勢力的“靠山”
隨着案件偵辦的深入,專案組愈發確定:馬志寶團夥之所以能在個舊市橫行多年,甚至在緩刑期內仍敢頂風作案,背後一定存在“保護傘”。“從案件的前期處理情況來看,有人在刻意包庇、縱容他們,甚至爲他們通風報信。”紅河州公安局局長王軍明確表示,“打黑必須打傘,否則黑惡勢力還會卷土重來。”
專案組成立了專門的“保護傘”核查小組,從馬志寶的經濟往來、社會關系入手,重點排查與他有密切接觸的公職人員。很快,一名與馬志寶往來頻繁的當地派出所民警進入了警方視線——該民警曾多次在馬志寶團夥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件中“打招呼”,甚至在一次聚衆鬥毆案件中,幫助涉案成員“取保候審”,事後收受了馬志寶贈送的貴重禮品與現金。
順着這條線索,更多“保護傘”浮出水面:有負責礦山審批的官員,爲馬志寶違規辦理采礦手續;有負責案件偵查的民警,故意拖延辦案進度,爲嫌疑人逃脫爭取時間;還有個別領導幹部,收受馬志寶的賄賂後,對其違法犯罪行爲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”。這些“保護傘”的存在,讓馬志寶團夥有恃無恐,逐漸成爲盤踞個舊市的“地下霸主”。
爲了徹底斬斷“保護傘”,專案組將核查到的線索移交至紀檢監察部門。在多方配合下,涉案的公職人員相繼被調查處理,有的被開除公職,有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“只有把‘保護傘’連根拔起,才能徹底淨化個舊市的治安環境,讓百姓重新信任政府與警察。”王軍說。
六、正義終至:黑惡團夥覆滅,小城重歸安寧
截至2010年3月,“12·11”案件涉案的3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,馬志寶團夥多年來實施的20餘起違法犯罪案件被徹底查清,包括故意傷害、聚衆鬥毆、尋釁滋事、非法持有槍支等多項罪名。2010年10月,個舊市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,馬志寶因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故意傷害罪、尋釁滋事罪等多項罪名,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趙永環、谷瑞等骨幹成員分別被判處10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;其餘涉案人員也依法受到了相應的懲罰。
隨着馬志寶黑惡勢力團夥的覆滅,以及背後“保護傘”的清除,個舊市的治安狀況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:街頭的暴力犯罪大幅減少,百姓出門不再提心吊膽;農貿市場裏的小偷不見了,攤主們能安心做生意;學校周邊的社會閒散人員也消失了,孩子們能安全上下學。
更重要的是,百姓對民警的信任逐漸恢復。“現在遇到問題,我們第一時間就會報警,民警來得快、處理得也公正。”一位在個舊市生活了幾十年的老人說,“終於又能感受到小城的安寧了。”
“12·11”案件的偵破,不僅是雲南紅河州打黑除惡工作的重要成果,更給所有存在黑惡勢力隱患的地區敲響了警鍾:小縣城的黑勢力看似“不起眼”,但一旦有了保護傘,其危害程度不亞於大城市的黑惡團夥;而要徹底鏟除黑惡勢力,必須堅持“打黑必打傘、除惡務盡”,只有這樣,才能還百姓一個安全、穩定、公平的社會環境。
如今,個舊市的金湖依舊碧波蕩漾,群山環繞的小城恢復了往日的寧靜與美好。但這場驚心動魄的打黑之戰,始終提醒着人們:正義或許會遲到,但絕不會缺席;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、危害百姓安全的黑惡勢力,終將被繩之以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