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瞎眼睛砍斷腳掌制造殘疾人
浙江一帶有種騙子,經常在大路或偏僻小道上轉悠,專門等人家十多歲的孩子,遇到迷路找不到家的,就一定會拐走。他們挑出長得漂亮又特別聰明的女孩,賣到妓院當娼妓;稍微笨點的,就刺瞎她們的雙眼,教她們唱乞討的歌謠;還有的會砍斷腳掌,讓孩子變成拐腳。砍腳掌的方法很殘忍:每年寒冬最冷的時候,用麻繩捆住小孩的腳脖子,把腳掌泡在冷水裏,泡很久後用柴棍戳腳掌,問“疼嗎?”小孩說“疼”,就再接着泡,直到凍得血液凝固,戳着也不覺得疼了,就用鋒利的刀砍斷腳掌,再敷上藥。之後就驅趕這些瞎眼的、拐腳的孩子在路上乞討,每天逼他們討錢討米,討得多的給頓飽飯,討得少的就往死裏打,故意讓乞討的孩子哭得更慘,好讓路人可憐。晚上這些騙子就帶着孩子們住在船上,拿着討來的錢米,在船上穿好衣服、吃好東西,唱歌取樂。
有空時他們還會上岸,四處拐帶孩子,成了百姓的大禍害,可人們大多不知道。一天,有個小乞丐婆在路上唱歌乞討,附近一個老婦人說:“這小乞丐長得像李意五的女兒,聲音也像,就是眼睛瞎了。”乞丐婆說:“我爹就是李意五,我哥叫鴉兒。五年前我去外婆家迷路,被人帶走,刺瞎了雙眼,每天被逼出來討飯,討到錢米才有吃的,討少了就被毒打、不給飯吃,苦得沒法說。你的聲音像我鄰居王二姆,求你叫我娘和哥來認我,救我出這地獄,你積的陰德比天還大。”王二姆聽她說的來歷都對,就把她帶回家說:“你娘今年已經去世了,你哥搬到上巷住了。”立刻派人去叫李鴉兒,兄妹見面後認了出來,就寫狀紙告到縣衙,案子批給主簿審理。
差役到船上抓了兩個騙子,騙子馬上用銀子賄賂主簿,又拿二十兩銀子買通李鴉兒,說:“你妹妹是別人拐的,我只是把她收來和其他乞丐一起討飯,不是我刺瞎她眼睛的。再說她現在已經瞎了,也沒人會娶,不如讓她跟乞丐過,我保證不虧她衣食。”李鴉兒和主簿都得了銀子,開庭審理時,哥哥不再堅持認親,主簿就把小乞丐婆又判給了騙子。騙子把她帶回船上,撐到湖心狠狠毒打,殺雞儆猴,讓其他乞丐不敢再泄密。李乞丐婆連聲叫屈,哭得淒慘無比。船正好停在向鄉官家後門,向鄉官聽到溪裏的哭喊聲很可憐,派兩個家人去把船牽來,問:“打誰呢?”衆乞丐指着說:“打李乞丐婆。”鄉官問:“爲什麼打她?”乞丐婆不敢說,只哭着求救。鄉官讓把乞丐婆帶到別處,再問:“你爲什麼被這麼毒打?說實話,我救你。”李乞丐婆把前因後果全說了。向鄉官聽了又心疼又憤怒,立刻把四個騙子鎖起來,帶着衆乞丐去見知府,替他們訴說冤屈。知府也恨透了這種騙子,把四個騙子各打三十大板,說:“這種罪就算凌遲處死都不夠罰,把他們鎖在府衙門前,讓衆人一起打,出出這口氣!”人們知道這些騙子的惡行,都來拳打腳踢、用石頭砸,四個騙子很快就被打得皮開肉綻、吐血而死。後來瞎眼、拐腳的乞丐們都被問清家鄉住址,有家可歸的讓親屬收養,沒親屬的就送進養濟院。人們都感激向鄉官的仁德,除掉了這四個惡騙。
按說家裏的小孩年幼,不要讓他們單獨出行,也不能讓他們帶金銀首飾、銅錢。萬一遇到這種騙子,後悔都來不及,一定要在孩子沒出事前做好防備。今後官府遇到瞎眼、拐腳的乞丐聚集,要時常派人查他們的住處,問幾個瘸子、瞎子的來歷,要是查到這種騙子,除掉一個騙子,就等於除掉一只狼虎,功德比建佛塔還大啊!
太監烹食孩童滋補身體
朝廷聽信那些空談利益的大臣,派太監四處征收商稅,名義上是“抑制商業、重視農業”,實際上商稅太重,商品轉賣時價格必定上漲,買東西的人就會受害;商人不願流通貨物,產地的東西必定降價,賣東西的人也會受害。看似只針對商人,其實士農工商都在暗中被搜刮錢財,用來供給朝廷的暗中索取,比公開增加田稅還要厲害。而且商稅的利益,朝廷得一成,太監得十成,稅官得百成,巡卒得千成——百姓花費千百兩銀子,朝廷才得到一兩。對朝廷好處少,對百姓損害卻無窮無盡。不過巡卒、稅官搜刮的錢財,好歹還是讓天下百姓能吃飽穿暖;只是他們不耕不織,靠欺壓百姓過活,難免消耗天地間的衣食資源。
至於太監,搜刮的錢財極多,堆積如山,把錦繡看作落葉,把金玉當作瓦塊,衣食器物都和天子一樣,手下人伺候他也像伺候天子一般,人間的福氣享受得淋漓盡致。唯獨遺憾不能淫樂女色,就缺這一點。他常讓手下尋找能讓陽物復生的方法,懸賞萬兩銀子。有個方外道士想騙這筆錢,憑自己胡亂猜測:古人說“土用土補,木用木補,人用人補”,心想吃人肯定能補人,就胡亂獻上一個方子,說“烹煮童男,把肝切成細片、肉做成肉幹,吃他們的精髓,就能精氣充盈,陽物復生,還能奸淫婦女、生下孩子”。福建的高太監信了,先給道士一百兩銀子,約定等服用有效果,再給萬兩。
從此高太監命令爪牙去偏遠鄉村,收買貧民的幼童,謊稱“高大人想收養爲兒子,日後能享盡富貴”。貧民信以爲真,大多爲了眼前的厚利賣掉孩子,還盼着日後能沾光富貴。前後買的孩子多得數不清,但賣孩子的人家托人去打聽自己孩子的下落,都杳無音信;就連太監府的仆人,也不知道府裏收養的孩子怎麼樣了。原來買來的幼童,先用錦衣美食養着,廚子能把一個孩童烹煮好給太監吃,就賞十兩銀子,還嚴令保密。每次要殺孩童時,廚子提刀追趕,孩子們嚇得哭着亂跑,等跑得渾身發熱、陽氣最盛時,就抓最肥的那個烹煮。
其中有個十二歲的孩童,跪在廚子面前哭着哀求,磕頭求救。廚子也流淚說:“我怎麼能救你?我也是身不由己,被困在這兒啊!”過了一會兒,外面傳某鄉官來拜訪,廚子說:“看你的命了!我放你出去,外面有鄉官拜訪,你抓住他的衣服,拼命求救,他肯帶你走,你就能活,我替你去死!你要告訴外人,千萬別把孩子賣到太監府啊!”這孩童直奔鄉官面前哭訴“廚子要殺我”,高太監立刻下令抓廚子斬首,恨他放走了孩童,又笑着哄孩童回府,孩童死死抓住鄉官的衣服求救。鄉官覺得事有蹊蹺,就把他帶了出去。孩童詳細說了府裏殺害衆童的經過,鄉官嘆息不已。但想到沒證據證明孩子是買來的,又沒有廚子作證,也不敢收養這孩童,就打發他出去另找去處。這孩童後來在建郡一帶乞討,有人問起太監府的事,他能說出裏面的富貴奢華,都不是人間該有的。
從此人們才知道太監吃人,再也不肯把孩子賣給太監府。近年高太監因罪倒台,那些賣過孩子的父母成百上千候在路上,卻沒見到一個活着的孩子,想到孩子肯定被烹煮了,無不落淚痛哭。
按說貧民賣孩子是極其愚蠢的,要是養不起,哪怕像“鳳湯府”那樣父子一起乞討,好歹能骨肉相守。萬不得已,也只能賣給富戶當仆人,絕不能供太監食用,也不能賣到寺廟當行童、侍者,那樣的地位比乞丐還低。國家設置太監,本是用來打掃、傳命的,卻讓他們掌握財權,享受極致奢華,還妄想再生陽物奸淫婦女——這根本不可能的事,就算吃人能滋補,難道能讓腐朽的身體復原嗎?竟然如此不把人命當回事!這都能容忍,還有什麼不能容忍的?孟子說“擅長打仗的人該受最重的刑罰”,那還是爲了強兵殺人;這是爲了什麼?視人命如草芥!王法要是嚴明,絕不會讓這太監活着下台!